热烈祝贺我司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日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广东省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高字〔2018〕69号),我司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开展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申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2017年广东省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约有1.2万家,其中资源与环境类约254家高新技术企业。
我司于2017年初再次启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在公司领导及研发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新大禹近3年来投入研发费用2390万元,年均的研发费用为营业收入的6%。目前已获得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软件著作权7项。
经现场考察及评审,最终我司再次通过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被认定为2017年广东省第一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744000773。
本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将给我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方面有利于减少企业税负,依法享受从企业所得税25%降至15%的税收优惠;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与我司省科技厅授予的工程中心的平台优势结合,将进一步提高新大禹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文稿来源:战略研发中心 曾宪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