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7日,中山市高平织染水处理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中山市高平织染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现场验收会,现场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村民代表和3名专业技术专家。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项目建设和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 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山市高平织染水处理有限公司织染水处理厂是建设在高平化工区内的专业污水集中处理厂,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西18号,于2001年中旬立项开工建设。该厂主要为高平化工区内的各类漂(印)染厂,包括针织布、梭织布、棉纱漂(印)染等企业的外排废水提供达标处理有偿服务,属于高平化工区的基础环保配套设施。该厂建设内容包括:成套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设施、办公室、绿化地等,总占地36667平方米。分三期建设:首期系统处理能力为20000 m3/d,提标技改完成后于2015年7月29日通过中山市环境保护局验收(中环验表【2015】6号: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山市高平织染水处理有限公司织染水处理厂项目(首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三期工程于2016年6月开工建设,设计处理能力10000 m3/d,2017年10月三期工程建成投入调试运行,饭堂未建设,属分期验收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中山市高平织染水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17日,本项目于2016年6月开工建设,并于2017年10月建成试运行,项目投产至今无环境投诉。
中山市高平织染水处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0月委托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就本项目编写了《中山高平织染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2年11月18日取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山高平织染水处理有限公司织染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中环建[2002]99号)。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属环保项目,总投资850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与《关于中山高平织染水处理有限公司织染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中环建[2002]99号)中第三期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在《关于中山高平织染水处理有限公司织染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中环建[2002]99号)审批后,根据新发布的国家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对首期、二期工程验收意见(中环验表(2015)6号)对工程进行提标改造,工艺流程改变前后如下图:
三期工程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生活污水:项目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和三级化粪池预 处理后排入厂内下水道,引入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口编号WS-01057。
(2)工业废水:本项目主要收集处理工业园区启程等多家企业印染废水,废水主要污 染因子为COD、总氮、总磷、苯胺和色度。废水经一系列物理生化等处理后通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WS-01057统一排放。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处理过的废水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和《广东省地方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值。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调节池、污水提升泵房、水解酸化池、污泥厌氧消化的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同时污泥浓缩、污泥干化过程也会产生恶臭气体。上述废气主要污染因子包括:氨气、硫化氢、甲烷、臭气浓度。
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大部分为敞开式,水解酸化池已加盖处理,为无组织排放源,项目采取采用自然排风,恶臭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无组织废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BG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安装时基础加装减震垫,且均置于生产车间内,生产车间采用实体墙结构,彩钢板房顶,采取上述措施后,再经过车间到厂界的距离衰减,各边厂界外1m处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的生活垃圾、格栅垃圾和污水处理剩余的污泥。员工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格栅垃圾经过滤干、剩余污泥经过板框压滤机脱水后堆放在污泥堆场,并交由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规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处理过的废水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和《广东省地方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值。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无组织废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BG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厂界外1m处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报告表明,本项目工程建设对周围影响较小。
六、项目排污许可
根据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2000732180000A001P),本项目的排放总量未超。
七、排污口规范化
本项目的外排总排放口与首期工程总排放口合并排放,并设有COD、NH3-N、TN、TP在线监测系统。
八、验收结论
中山市高平织染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基本要素完整,内容格式规范,现场情况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描述一致。
结论:中山市高平织染水处理有限公司三期10000吨/天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九、 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生产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三)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台账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设施,确保环境安全。